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1号

  

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1

2012-03-14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,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则号列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。35日,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(www.customs.gov.cn)公布了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它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(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)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。至今年314日,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1550.58吨,超过今年11426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。因此,自315日起,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。对于在途的上述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,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。
  特此公告。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

 

Copyright© 1995-2020 Shanghai Rainbow Import & Export CO.,LTD.all rights reserved.
desgined by www.idea-source.net
上海瑞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7717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