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《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》

 

 

 

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《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

 更新日期:2010-6-23 06:16:22 |
        日前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“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”,自2010年7月15日起,我国将取消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。其中,钢铁产品尤其是热轧首当其冲。中钢协副秘书长戚向东表示,国家有意通过该措施抑制钢铁产能过剩,主动减少贸易摩擦。  
     这406种商品从类型来看,主要包括部分钢材;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;银粉;酒精、玉米淀粉;部分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;部分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等六大类商品。
    从数量看,钢铁产品首当其冲,有48个,包括了几乎所有的热轧产品以及部分中厚板、冷热轧窄带和型钢产品,冷轧产品只有1个。事实上,热轧、冷轧等产品即将取消出口退税的传言由来已久,钢铁企业一度相当紧张,因为热轧、冷轧是附加值较高的产品。
    去年6月,因我国钢铁出口受金融危机冲击严重,国家出台政策给热轧等产品以出口退税。迄今为止,这一政策刚好出台一年左右。热轧钢铁产品出口退税为9%。
    财政部税政司方面透露,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等信息可登录财政部网站查询。具体执行时间,将以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 字串5

 

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
财税〔2010〕57号

 

 

  字串3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 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:
  1. 部分钢材;
  2. 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;
  3. 银粉;
  4. 酒精、玉米淀粉;
  5. 部分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;
  6. 部分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。
 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。
  具体执行时间,以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  附件: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        

 

 

 

    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二日

 

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 附件下载:
 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串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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